尊敬的縱橫新老用戶:
您好!首先感謝您長期以來對縱橫軟件的肯定與支持!
在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中,從項目動工之初就必須進行嚴謹詳盡的工程造價編制,而在項目竣工之時,同樣面臨著至關重要的工程結算環節。然而,現實情況顯示,工程竣工結算的復雜性和難度已成為行業中揮之不去的難題。
為了更好地服務造價人員,解決建設工程結算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加強工程結算編制和審核能力,應廣大造價人員的要求,縱橫軟件定于2024年7月18日至19日在重慶開展 “2024年縱橫重慶第五十三期公路工程造價培訓班”,熱忱歡迎各建設工程造價及相關行業單位組織人員參加。
政府行政機關、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投資業主、設計、施工、建設、管理、養護、結算、審計、財審、監理、咨詢、造價鑒定、學校及從事工程造價管理、招投標、計量、合同管理等造價相關人員。
1.1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設計、施工合同一般需包含哪些內容?
1.2 監理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內容?
1.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4 因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5 隱蔽工程在隱蔽之前,承包人已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未及時檢查等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緩建,應如何進行結算?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應如何進行結算?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6 勘察、設計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7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8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9 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載明的實質性內容不一致時,應如何進行結算?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實質性內容與中標合同不一致時,應如何進行結算?
1.10 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判斷標準?
1.11 結算時發包人與承包人對建設工程開工日期和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應如何界定?
1.12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應如何進行結算?
1.13 結算時,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誰承擔責任?
1.14 結算時,質量保證金如何返還?
1.15 工程交工后,因保修人未及時履行保修義務,導致建筑物毀損或者造成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如何結算?
1.16 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應如何進行結算?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發包人和承包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17 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或按設計圖紙無法確定工程量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18 政府投資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實際工程中發生墊資,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應如何進行結算?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應如何進行結算?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應如何進行結算?
1.19 結算時,發包人和承包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有爭議,應如何進行結算?應付利息應如何進行計算?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工程款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欠付工程款利息應如何進行結算??
1.20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訴訟前已經對建設工程價款結算達成協議,訴訟中發包人或承包人申請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21 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造價咨詢單位、人員對建設工程造價出具工程造價咨詢意見,承包人不認可該咨詢意見,應如何進行結算?
1.22 發包人以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報告、財政評審機構作出的評審結論,主張變更有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數額的,承包人應如何進行結算?
1.23 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建設工程結算產生糾紛時,尤其是工程管理、質量標準、工程技術、計價方法和計價標準等專業性問題,應如何進行結算?
1.2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發包人和承包人就工程價款結算簽訂了協議,應如何進行結算?
1.25 發包人以承包人未開具發票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應如何進行結算?
1.26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人進行了工程的重大變更,導致工程量發生了重大變化,發包人和承包人對該部分工程款結算達不成一致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27 鑒定機構對案涉工程進行鑒定時并未采用合同約定的二類工程取費標準,而是采用當地最新實施的建筑工程綜合定額標準工程造價鑒定,是否仍按原約定下浮率對工程造價鑒定結果進行下???
1.28 發包人聘用的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量月報表,承包人能否直接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1.29 發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中關于糾紛解決方式的變更約定是否有效?
1.30 發包方與承包方在招標文件中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工程中標后發包方又同中標人另行約定,如工程未拿到“魯班獎”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該約定是否有效?
1.31 發包人同承包人僅就欠付工程款約定了違約金,結算時承包人是否還可以要求發包人在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之外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1.32 工程結算后,發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承發包雙方就如何償還工程欠款簽訂《還款協議書》后,發包人依然不履行《還款協議書》,承包人能否主張采用施工主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進行結算?
1.33 工程結算糾紛時,要防止以鑒代審,司法鑒定必須由法院行使審判權確定。結算時,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如何正確主張司法鑒定?
1.34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建設工程合同過程中,如果發包人存在工期延誤的情形下,但承包人沒有提出異議,應如何進行結算?
1.35 工程造價是否包含勞動保險費用?如果承包合同被認定為無效,也沒有證據證明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應如何進行結算?
1.36 因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承發包雙方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37 計算實際施工人工程款時,實際施工人與承包人約定的計價標準與業主和承包人約定的計價標準不一致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38 發包人將依法不屬于必須招標項目進行招投標后,招投標文件能否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
1.39 項目經理以工程項目部名義對外借款應否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
1.40 依法有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依約履行,發包人以政府審計結論作為工程結算依據,承包人應如何進行結算?
1.41 依法有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依約履行,發包人以財評審計結論作為工程結算依據,承包人應如何進行結算?
1.42 當事人約定以行政審計、財政評審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一方以審計、財政評審結論不真實、客觀要求重新鑒定如何處理?審計部門明確表示無法審計或拖延審計如何處理?
1.43 關于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承包人應如何進行結算?
1.44 約定了平方米均價的未完工程如何進行結算?
1.45 鑒定機構分別按照定額價、信息價和市場價作出鑒定結論的,結算時,應按定額價、信息價還是市場價結算工程價款?
1.46 招標人與中標人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標人再出具讓利承諾書,承諾對工程予以大幅度讓利,應如何進行結算?
1.47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以政府文件作為工程價款結算依據,現政府文件被撤銷或者失效的情形如何處理的問題,應如何進行結算?
1.48 承包人僅完成部分工程量能否依據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或計價方法結算工程款?
1.49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造價以第三方的咨詢意見為準,一方當事人單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咨詢意見能否作為確定工程造價的依據?
1.50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價結算,因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請求對工程價款進行調整如何處理?
1.51 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未完成施工即終止履行,如何結算?
1.5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規費、措施費、社保費、稅金、安全文明施工費中的一項或多項不計取,應如何結算?
1.53 發包人和承包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以審計為結算依據,在雙方訴訟前尚未審計或未完成審計,能否申請對工程造價進行司法鑒定?
1.54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應在約定的期限內答復,但卻沒有約定逾期不答復的法律后果的,能否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認定工程款?
1.55 財政評審單位長期未作出財政評審結論或財政評審結論違背合同約定,應如何進行結算?
1.56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內應予答復,但未明確約定不答復即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發包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答復,承包人請求以其提交的竣工結算文件作為結算依據的,應否支持?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資料不完整,發包人未在約定期限內答復的,如何處理?如果當事人未約定答復期限,能否根據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認定雙方約定的答復期限為28日?
1.57 結算時,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應包括哪些內容?
1.58 《建設工程司法解釋》第20條規定的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應如何進行結算?
1.59 中標合同未在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結算時能否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1.60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超越其資質等級出具的鑒定意見是否可以作為結算的依據?工程造價咨詢人員未獲得造價執業資格證書,出具的鑒定意見是否可以作為結算依據?
1.61 合同已約定工程價款或雙方已經委托中介機構審價并確認的價款,與政府行政審計確定的價款不一致的,應如何進行結算?
1.62 加蓋技術資料專用章的工程量對賬單能否直接采用?加蓋承包單位項目部印章的合同,應如何進行結算?
1.63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中,項目經理有哪些主要職權?
1.64 發包人原因導致停工,雖然施工單位人員已撤場,但雙方對復工及結算事宜的協商能夠表明施工單位企業管理的事實客觀存在,未完工程的企業管理費應如何進行結算?
1.65 “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之間有不一致,應如何進行結算?
1.66 建設工程設計變更等原因另行訂立協議,應如何進行結算?
1.67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有哪些?
1.68 工期延誤損失除鑒定外,可否通過當事人舉證予以認定?因工期延誤造成人工、材料價格調差應如何進行結算?
1.69 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而驗收后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返工的,結算時竣工日期如何確定?
1.70 承包人未依約提出工期順延申請的能否視為放棄工期順延權利?
1.7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對工期順延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的,當事人主張工期順延,應如何進行結算?
1.72 發包人擅自變更工程設計的,承包人按照發包人指令施工的,除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造成質量缺陷外,發包人以未經過設計人同意為由主張改變更無效,應如何進行結算?
1.73 結算時,哪些情形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賠?
2.1 總額計量如何理解?結算金額超過或不足總額怎么處理?
2.2 建筑安裝工程一切保險、第三者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3 竣工文件編制費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4 施工環保費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施工場地建設費中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費,是否與施工環保費存在部分重復?
2.5 安全生產費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6 設計變更工程能否調整安全生產費?
2.7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否從安全生產費中開支?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8 什么是安全生產費用清單?有什么作用?有指導文件嗎?
2.9 施工圍擋是否包含在安全生產費中,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10 改擴建工程中的臨時安全設施,如錐桶、水馬、棚架等是否包含在安全生產費用中?還是需單計?
2.11 改擴建工程中,工程保通費都包含那些?如何結算?
2.12 招標清單及簽訂的合同中,工程管理軟件(暫估價)為40萬元,結算審計該項費用時提供的相關合同及發票金額不足40萬元,如何進行結算?若超過40萬元,如何進行結算?
2.13 臨時施工便道、便橋(包括既有便道)修建、養護、拆除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14 臨時占地如何計價?臨時占地的復墾、綠化(取棄土場除外)如何計價?臨時占地地面附著物的拆遷補償等相關費用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15 臨時電力架設、維修、拆除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是否包括自發電設施的費用?
2.16 工地范圍內的臨時供電設施及電線支線費用是否可以結算?承包人向供電管理部門繳納的臨時供電有關費用是否可以結算?
2.17 臨時供水與排污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18 承包人駐地建設、集中鋼筋加工廠、預制場、混凝土拌合站如何計價?是否單獨計量及結算?
2.19 承包人駐地建設費結算是以中標價結算還是按實結算為準?
2.20 暫列金額,比如費率為3%,最后投標階段是以 3%作為控制價,還是以其比例計算得出的金額作為控制價?
2.21 施工期增值稅稅率變化,結算時是否需要調整合同價格?
2.22 材料調差的方法及范圍如何確定?是否包含臨時工程?
2.23 材料調差種類如何確定?例如:鋼材具體是包含哪些?
2.24 材料調差基期價格、現行價格如何確定?無信息價的材料價格取值如何明確?
2.25 調差材料消耗量如何確定?定額量、設計圖紙量、現場簽證量、定額配合比、現場批復配合比?
2.26 材料調差采用的價格是含稅價還是除稅價?材料調差金額是否包含增值稅?
2.27 調差材料是否包含運距?
2.28 材料調差費用出處如何確定?
1、本次培訓采用線下面授課結合資料講解。
2、為保證學習效果,建議參會人員從事工程造價及結算工作三年以上。
培訓時間:2024年7月18日—7月19日
(培訓時間共計2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培訓地點:重慶市南岸區五公里學府大道33號(華商國際會議中心)
1、培訓費用(學員可根據需求選擇收費方案)
培訓費: 含授課費、資料費、組織管理費等;
續費:續費軟件使用時限一年,原價4980元(僅針對縱橫軟件正式版用戶)
大司空云版:重慶2018版定額,市政、房建、軌道、管廊管線等建設工程專用
計價軟件,原價3980元/年;
重慶養護版:縱橫公路養護造價管理云版軟件(一年版),原價3980元/年;
重慶年限版:縱橫公路造價管理系統(一年版),原價4980元/年;
重慶養護版:縱橫公路養護造價管理系統專業版(五年版),原價9980元;
重慶專業版:縱橫公路造價管理系統專業版(五年版),原價13980元;
項目專業版:縱橫公路造價管理系統項目專業版(五年版),原價17980元。
2、優惠政策:
①同一單位報名2人,培訓費9.5折;
②同一單位報名3人,培訓費9折;
③同一單位報名5人,培訓費8.5折;
注:該優惠政策只針對于方案一
3、培訓費可轉賬,方式如下:
注:匯款請備注“縱橫重慶第53期培訓費+單位/姓名”,并保留匯款回執表。
我公司培訓后開具發票,并由培訓人員所在單位報銷培訓費用。
為保證培訓質量,此次培訓限額100人,請于2024年7月17日前將培訓人員名單發送至會務組郵箱(見附表),并與會務組確認。
聯 系 人:鄒芝達(13527354807)王星植(13594398497)
周洪波(13594620841)姜 棟(13883375532)
張文遠(15998989858)李清學(15123221511)
電子郵箱:630936425@qq.com
為了更好地服務造價人員,解決建設工程結算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加強工程結算編制和審核能力,應廣大造價人員的要求,縱橫軟件定于2024年7月18日至19日在重慶開展“2024年縱橫重慶第五十三期公路工程造價培訓班”,取得圓滿成功。促進了公路工程造價工作的數字化、智慧化、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發展。
圖為老師講課的過程
本次培訓采取線下授課方式,特邀縱橫何銀齡老師授課,主線講解包含兩大板塊:工程結算實務和清單100章結算實務,培訓時間緊、任務重,但本著求知的態度以及對自我的嚴格要求,學員積極投入到課程當中,營造了良好的學習氛圍,達到既定的培訓效果,圓滿地完成本次培訓;紛紛表示通過此次培訓學習并掌握了工程結算及審計中常見疑難問題,進一步完善工程結算整體知識框架。
圖為老師講課的過程
整個培訓過程各位造價同仁學習態度高昂,與老師互動積極,表述自己日常工作遇到的問題,和大家一起交流學習,順利地完成本次培訓。致敬百忙中還抽身學習的造價同仁們。
圖為老師講課的過程
最后,由衷感謝參與培訓的同仁對縱橫軟件的支持和信任,縱橫軟件始終堅持“簡單、簡潔、專業”的產品定位,秉持“勝算多一點,加班少一點”的愿景使命,致力于為客戶提供面對面、心貼心、零距離的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