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人〔2018〕67號)文件精神,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一、實施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科目介紹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4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三、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5年。
2.具有工程造價、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3年;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已取得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三)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須以電子方式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為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情請見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相關操作。報名前,須完成注冊、上傳照片等操作。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等有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信息并完成交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通知。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發布。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已取得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
六、其他事項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考試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通知或公告為準)
原文鏈接:http://www.cpta.com.cn/test/1075.html